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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ungan 认 识 神 – 巴刻 著

【第二十章 你是我们的引导- 3】9/9《 认 识 神 – 巴刻 著 》

第二十章 你是我们的引导– 3】9/9《 认 识 神 – 巴刻 著 》

三.
寻求引导的热心基督徒,往往找错门路。为什么?原因往往是他们对神的引导的本质,方法或看法歪曲了。他们寻求难以捉摸的,却忽略俯拾即是的,使自己陷入各种迷惘。他们基本的错误,是以为引导主要是圣灵内在的感动,与圣经无关。这种想法,古者则有旧约的假先知,今者则有“牛津小组”( the Oxford Group)和“道德重整会”(Moral Re-Armament),这些都是滋生所有不同形式的狂热和愚妄的温床。

有思想的基督徒,怎会犯此错误呢?事情似乎是这样的。他们一听到“引导”这个字,立刻就想到某类“引导的问题”——或许是他们所读到某一本书,或听见某些见证特别详细论述的。这类问题关乎所谓“职业性选择”(vocational choices)——即在一些看来都合法而且美好的选择中作决定。例如:应考虑结婚吗?应和这个人结婚吗?应再生一个孩子吗?应参加这教会吗?应在我长大的地方事奉神神呢?或在海外?应从事哪种职业呢?目前的工作岗位对吗?某人、某事应占据我多少心思、精力、和量度呢?哪些义务工作我应最先考虑呢?……等等。自然,这些“职业性选择”对我们的人生有决定性的影响,关乎我们的喜怒哀乐甚大,我们就花很多心思去想,这也是应该的,且是对的。但不对的是武断的结论说,归根结蒂,所有引导的问题只有这一类。这似乎就是错误的根源。

有关“职业性选择”这方面的引导,有两个特征皆由事情的本质产生出来:第一,这些问题不是直接应用圣经教训所能解决的。充其量圣经只能为要作的选择划出合法的可能性的范围。(例如,圣经没有一段经文叫笔者向现在已是我妻子的女士求婚,或要求被按牧职,或在英国开始事奉,或买那部又大又旧的申子。)第二,正因为圣经不能直接决定人的选择,神所赐感动和倾向的因素就有决定性,人藉此会转而委身于某些责任而不委身于别的,且在考虑这些责任的时候心里有平安。我们要查究的错误根源之一,是以为所有引导的间题,都有上述两种特征;错误根源之二,是以为所有人的一生都要寻求这种引导。

这错误在热心的基督徒中间所产生的后果,既可笑亦很可悲。由圣灵内在的声音决定指引一切的人生,骤听之下是够吸引的,因为这想法既抬高圣灵的工作,且答应与神有最密切的关系。但实际上,这样追求“超级属灵”只会导致疯狂、神经错乱。哈拿史密斯( Hannah Whitall Smith,即皮尔梭·史密斯太太(Mrs.R.Pearsall Smithj)这位精警、常识丰富的贵格会(Quaker)女士,对这方面体会甚深,在她那些《狂热集》(fanaticismpapers)(是她死后由史特瑞济(Ray Strachey)代为出版,书名本为《宗教狂热》(Religious Fanaticism,1928),后名《历代小组运动和引导的实验》(Group Movements of the Past and Experiments in Guidance,1934))中写了不少教训。她说到有一位妇人,每人早上醒来就把当天分别为圣给主,“然后问主说她应该起床吗?”,而且非等到“那声音”叫她穿衣,她就动也不动。“当她每穿一物,就问主说,是否要穿这个?很多时主叫她穿右鞋不穿左鞋;有时叫他穿一对袜子而不穿鞋子;有时则穿鞋子而不穿袜子;所有衣着的事都是如此……”她书中又说到一个久病的女人,当她的女主人来探望她的时候,无意中在梳妆桌遗下金钱,就觉得“有印象……是主要她把钱据为己有,以证明圣经‘一切都是你的’这句话是真的”——她果然把钱拿起来,放在枕下,而当女主人回来拿钱的时候,竟佯作没有拿去,结果被当作小偷赶出去。另外,又有一位“沈静、秀雅、已过中年的妇人”向人说“‘有些时候,为要帮助我的朋友接受圣灵的洗,我清楚感觉到主的引导,要我和他们一同上床,背靠背的躺着,不穿睡袍。’”(参上引书第一八四,一九八,二四五页)这些可悲的故事,不幸都代表了犯上引导的基本错误所致的结果。

这一类的行为,,正显出人不知道理智的创造者引导他理智的被造物基本的方法,是理智地明白并应用他的话话。这引导方法是基本的,因为它规限了“职业性”引导所需要并可获得的范围,另外也因为只有那些善用这方法,以使自己基本态度正确的人,才能够在“职业性”引导临到的时候认出它来。史密斯太太书中的朋友们,因为不经批判就接受非理性、不道德的冲动,当作是圣灵的感动,就忘记了正派、端庄的服饰、尊重人的财物、认识淫荡并不属灵等,早已是圣经所要求的(提前二 9;彼前四15;弗四19-22)。但尊重圣灵为导师的真正方法,是尊重他用来引导我们的圣经,神用来模造我们人生的基本引导——即缓缓灌输我们要凭之而活的基本的信念、态度、理想、价值判断——并不是和圣经无关的内在感动,而是圣经所彰显的神的位格和旨意,在我们良心所产生的压力,而这圣经是圣灵光照我们明白并应用在我们身上的。

因此,神的引导的基本型态,是向我们陈示正面的理想,作为我们一切生活的依据。“耶稣为人如何,你们也要如何”;“要寻求这种美德,还有那一种,还有另一种,要尽量实行这些美德”;“你们作丈夫的,要知道对妻子的责任是什么;作妻子的,也要同样待丈夫;作父母的,要如此待儿女;你们所有人,对所有主内的信徒,也要如此;当知道你们的责任是什么,常常求神赐力量好履行这些责任。”这是全部圣经中神引导我们的方法,是所有研究诗篇、箴言、先知书、登山宝训,以及书信中论德行的部分经文的人很快会发现的。“要离恶行善”(诗卅四14;卅七27)——这是圣经所要带领我们走的康庄大道,圣经一切的教训也是要保守我们在这大道上。请注意,罗马书八章14节所说“随从圣灵”,并不是指随从内在的“声音”或任何类似的经验,而是指灭绝已知的罪恶,不随从肉身而活!

只有在这种引导的范围之内,神才会在我们里面赐下有关“职业性”选择的感动。因此,只要哥林多前书七章39节和第七条诫命仍然生效,别希望神会引导你和不信的人结婚,或和已婚的人私奔。笔者曾听过有这两种人说,这样做是神的引导。内在的倾向无疑是有的,但它很可能并非来自神的灵,因为那是和圣经背道而驰的。圣灵在圣经所走的范围内引导,并不越轨。“他引导我走义路——而不走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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