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神的威严 – 1】7/10 《 认 识 神 – 巴刻 著 》
“威严”一字的英文majesty源自拉丁文;原意是伟大(great-ness)。我们说某人有威严,乃承认其伟大,表达敬意;例如,我们尊称英女皇为“陛下”( He Majesty)。
在圣经中,“威严”一词乃用来表达神一一我们的创造者和上帝——的伟大。“耶和华作王,他以威严为衣穿上……你的宝座从太初立定。”(诗九十三等节)“我要默念你威严的尊荣,和你奇妙的作为。”(诗一四五5)彼得在回忆基督登山变像那君王式的荣耀景象时说:“我们……乃是亲眼见过它的威荣。”(彼后一16)在希伯来书中,“那威严”一词两次代表“神”;书中说,基督升天后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至大者”英译the majesty——译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来一3;八1)(“至大者”英译the majests——译注)。每当“威严”这字用在神身上的时候,总是宣告神的伟大,号召人敬拜它。当圣经说神在“高天”和“天上”时,也有同样用意;意思不是说神在空间上与我们相距很远,而是说它的伟大上是远超过我们,因此要受敬拜。“耶和华本为大……该受大赞美。”(诗四十八1)“因耶和华为大神,为大王;……来阿,我们要屈身敬拜。”(诗九十五3,6)基督徒若认识神的伟人,他信靠和敬拜神的天性,就强有力的奋激起来了。
但今天基督徒却很缺乏这种认识:这也是我们信心如斯软弱、崇拜如斯萎靡的原因之一。我们是现代人,而现代人珍爱人间伟大的思想,对神思想狭小却成了惯例。当教会中人(更别提教会外人)用“神”这个字的时候,甚少想到神性的威严。最近有一本书名叫《你的神太小了》(Your God is Too Small),真是合时的书名。在这一点,我们和福音派信仰的先圣先贤们,相距如地球两极,尽管我们用他们的话来表达我们的信仰。只要翻读路德(Luther),成爱德华滋(Edwards),或怀特腓德(White-field)的著作,你的教义与他们的或许相同,但很快你会怀疑自己是否好象他们这么亲密地认识大能的神。
神是有位格的(personal)这个思想,今天极被重视,但这真理被说到令人以为神是像我们一样个性的人——软弱、不完全、无效力、有点可怜。但这却不是圣经中的神!我们个人的生活是有限的,受制于每一方向、空间、时间、知识、能力。神却不这样受限制。他是永恒、无限、全能的。他掌握我们;我们却永不能掌握它。他像我们一样有个性、却异于我们——他是伟大的。圣经时常强调神对他子民个别有关心、良善、温柔、体恤、忍耐和热切的情爱,但同时也给我们看到他的威严,和他对一切被造物无限的统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