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12] 約17:5;羅4:25稱義來自基督的受死與復活
聖經告訴我們,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林前1:30)。神的獨生子是他永恆的道,永恆的智慧。「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裏面藏著」(西2:3)。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基督將自己從永遠與父所同享的智慧(約17:5)向我們啟示。林前1:30所說的「智 慧」非指神兒子的本質給了我們,而是神在基督裏將真實的智慧啟示我們。因此基督道成肉身取了人性是必須的。因為在基督成肉身之前,光照在黑暗裏(約1:5),對我們仍是隱藏的;直到基督取了人性,那公義的日頭(獨生子的榮光)才照亮我們。基督因此稱自己為「世界的光」(約1:14;8:12)。
基督道成肉身,執行他的中保職分,「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3:13;4:4),使我們得稱為義並得著神兒女的名分。基督受死「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來2:14)釋放了我們,他賜給我們新生命。這清楚解釋神的義如何歸於我 們,使我們得享他的義,這一切都是出自於神。基督的死和復活,帶給我們義和生命(羅4:25)。神以聖靈更新我們這些稱義的人,使我們成為聖潔,在聖潔上日日長進。
神是我們義的源頭,在基督裏稱我們為義,因他將基督的義歸算在我們身上。所以「稱義」並非我們在本質上成為義,乃宣告我們在神面前罪得赦免,是稱義之人。神賞賜我們救恩,藉主基督耶穌救贖我們,白白恩典稱我們為義,這顯明了神自己的義(羅3:23-26)。稱義完全是神的恩典作為,我們只是藉著信心領受,非因我們有成聖的行為。稱義是「神恩獨作」,任何人若將「稱義」(法理地位的宣告)與「成 聖」(生命本質的改變)混為一談,則是本末倒置;若將人的行為參與在其中,這等於是鼓勵「神人合作」的謬論。這異端謬論攔阻悲慘的罪人唯獨投靠神的憐憫,等於是將基督十架受死的功勞貶低。我們惟有持守聖經「唯獨因信基督稱義,他的義是歸算給我們,並非使我們有義的本質」,才能有得救到底的確據,享受永遠的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