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 律法的第一功用是叫人知罪、定人死罪,使人无法自欺 罗 7:7-14
为了更清楚明白整个问题,让我们简要的察考“道德律”的任务和功用。道德律的功用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道德律表明神的义,即唯一蒙神悦纳的义,它警告、教导、使人知罪、最后定罪每一个人的不义。因为人都是沉醉于自私自爱而盲目,必须有道德律迫使他明白和承认自己的软弱污秽。若人没有清楚体会到自己的虚妄,就会自大骄傲,甚至疯狂的相信自己的心智能力;只要他继续以自我中心来衡量自己,就绝不会认出自己是无能为力。
然而,一旦他开始将自己的能力与律法的严格要求相比,他的自信就会下降、不再逞强。不论他从前认为自己有多么了不起的能力,在他面对律法时,很快就感受在重轭下喘息,摇摇欲坠,跌倒昏厥。因此,人受教于律法之下,得以脱去从前蒙蔽他的骄傲。
人需要从他的疾病“骄傲”中得痊愈。只要人继续依据自己的标准来判断,他就仍以假冒为善代替真义。既然他满足于自己虚假伪装的义行,就起来敌挡神的恩典。然而,当他被迫以律法的天平衡量自己后,天平秤出他的虚幻,就大梦初醒。他发现自己远离圣洁,心里充满无数的邪恶,这是他从前所未察觉的。潜伏于人心的贪恋私欲,是如此深入扭曲,甚至使人易于自欺而不察觉它的存在。保罗说得对:“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 7:7)。若律法没有揭露人心贪欲的巢穴,贪欲就会暗暗摧毁这悲惨的人,甚至他对此致命的毒钩还不知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