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15] 來11:6 天主教將「恩典」和「善行」混為一談
天主教經院哲學家以編造的教義混淆視聽,之後變本加利,以更加腐敗的教義灌輸頭腦簡單、不謹慎之人,假冒「聖靈」和「恩典」之 名,遮蔽神的恩典憐憫。惟有神的憐憫才能使恐懼的心得到平安。我們承認「若能遵行律法,就能在神面前稱義」;但因我們都無能遵行 律法,所以那可稱義的行為對我們毫無幫助,因為我們根本行不出來。
大多數教皇派或經院哲學家在這問題上犯了雙重錯誤。他們一面稱「信心」為良心的確據,等候得神對他們功德的獎賞;另一面說神的恩典並非「白白的將義歸算給罪人」,而是聖靈幫助人行善,追求聖潔。他們錯解聖經所說「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6),他們忽視聖經所說「藉著信」來尋求神。
他們自己的著作也清楚顯示,他們對「恩典」的定義,完全走樣陷入迷惑。例如他們解釋神藉基督使我們稱義,有兩種方式。第一,他們說基督的死使我們稱義,因他的死在我們心中激發了愛,使我們 稱義。第二,這愛也除掉魔鬼所用來轄制我們的罪,使得牠不再能控告我們。由此可見,他們解釋「神稱我們為義的恩典」是聖靈的恩典引領我們,有愛心而行善,因愛稱義。
顯然,他們是想要跟隨奥古斯丁的意見,事實上在跟了一段距離之後,最後卻與奥古斯丁的教導分道揚鑣,畫虎不成反類犬。奥古斯丁的教導很清楚時,他們卻將它模糊之;當奥古斯丁的教導稍有沾染錯誤時,他們將之完全腐化。經院哲學家越弄越糟,直到最後走火入魔地陷入伯拉糾派(奧古斯丁與大公會議所定罪的異端)。其實,就連奥古斯丁在這方面的教導也有瑕疵,至少他的解釋方式用詞不清,我們不能照單全收。雖然他在「稱義」上棄絕人一切的功勞,並將這功勞歸與神的恩典,這是值得稱讚的;但是他卻仍將恩典放在「成聖」之下,沒有區分清楚「稱義」與「成聖」不同。「成聖」是在聖靈中的新生命成為聖潔,而「稱義」是白白恩典宣告我們罪得赦免為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