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1] 加3:23-29;多3:4-7「稱義」的意義和重要
我們已經詳細解釋過:凡是在律法之下被咒詛的人,惟一得拯救的方法,就是藉著「信」。我們也解釋了「信」是什麼,藉著「信」從神得到的恩福有哪些,以及「信」在人裏面所結出的果子為何。我們在此總結這些真理。父神出於他的恩慈,賜給我們基督,使我們以「信」來認識與得著基督。我們領受了基督,就得著救恩,主要而言是雙重的恩 典:第一,我們藉基督完美無缺的義與神和好之後,我們在天上所擁有的不是法官,乃是恩慈的天父;第二,靠基督的靈使我們成聖,就能培育新生命的純潔和完美(多3:4-7)。
這雙重的恩典,第一就是「稱義與和好」,第二就是「新生與成 聖」。關於「新生」,我們已經詳細解釋過。關於「稱義」,我們曾討論過,然而不夠詳細,因為當時我們要讀者先明白:神出於他的憐憫使我們白白稱義,是唯獨藉著「信」,而此「信」並非與「好行為」無關;其次也是為了解釋聖徒的「好行為」是與「信」有密切關聯,是信所結的果子。所以在前面我們詳細解釋了「信」帶來悔改與成聖的新生。
現在我們必須詳細解釋「因信稱義」。我們當記住:這是基督信仰的主要樞紐,敬虔生活是建立在「因信稱義」的根基上,因此我們更加小心注意此教義。除非你首先認識你與神的關係如何,並他對你的審判為何,否則你就沒有建立救恩生活的根基,也沒有在神面前過敬虔生活的基礎。我們越明白「因信稱義」的真理,就越明白認識此教義的必要(加3: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