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4-5a] 箴16:1-3神嚴厲的審判,使我們不再自欺
覺醒的良心在面對神的審判時,意識到神的憐憫是惟一的避難所,使其得到平安。因為,星星在夜晚是如此明亮放光,卻在日出時失去一切的光芒;照樣,人類中最稀有少見的純潔,若與神的聖潔相比,也是頓然失色。因神的審判是非常嚴厲的測驗,洞察人心隱密的念頭;就如保羅所說:「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這必使躲藏、遲鈍的良心開始全然召供,想起所忘記的一切罪惡。控告我們的魔鬼,記得牠驅使我們犯的一切罪過,所以牠就以這些罪惡控告恐嚇我們。
我們若展示引以為榮的善行,在審判之時毫無幫助;因為神所鑒察的是意志動機是否潔淨。人的偽善現在是以愚勇自誇,也將在那時被揭露垮台。人的偽善不只是明知自己在神面前有罪,卻竭力在人面前表現偽善;也包括人藉著偽善在神面前自欺,因人都傾向於安撫諂媚自己。那些不注意這些現象的人,的確能暫時快樂平安地自以為義,但這義即將在神的審判台前煙消雲散,就如夢中所累積的巨額財富,夢醒就消失無蹤。然而,那些在神面前認真尋求「義的真實準則」之人,必將發現人所有的行為都是污穢破爛的。一般人所認為的義,在神面前是全然罪孽;人看為正直的,不過是污穢;人看為榮耀的,反而是羞辱(賽 64:6;詩90:8)。
當我們默想神的完美之後,不要害怕降卑看到自己的真面目,也不要再自我諂媚,不要再受盲目自戀的影響。無怪乎我們在這方面是如此盲目,因為沒有人能防範自我放縱的危害。所羅門說:「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箴21:2);「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箴16:2)。然而,人能因這幻想而脫罪嗎?絕不能,反而聖經同一節接著說:「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16:2)。人是戴上義的面具來諂媚自己,神卻以他的天平衡量人內心隱密的罪惡。既然自我諂媚對自己毫無幫助,我們就千萬不可自欺而自取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