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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ungan

10月31日[2.8.5a] 律法是全备充足、完美无缺的 申 12:28-32;太 5:18

神颁布律法,赐下完美的义的准则,向我们宣告:这些诫命都是他所喜悦的生命法则。这显明神最喜悦人顺服他的律法,按照他旨意来生活。我们需要特别注意此事实,因为罪人由于自己的堕落,编造各种人为敬拜的方式,想要讨神喜悦。在各时代中都有这种假冒伪善拜偶像的仪式、亵渎的宗教行为。由于此劣根性植于罪人的本性中,人们总是喜欢在神的话语之外,自己捏造某种行善方式,伪装敬虔。有敬虔的外貌,却违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 3:5)。
        世人普遍认为的敬虔善行中,大多不是律法所要求的,大多数是人自以为是所编造的。摩西在颁布律法之后,向百姓宣告:“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申 12:28),“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 12:32)。这岂不是要约束众人,以免他们任意妄为吗 ? 摩西也见证:以色列民之所以比万族有智慧和悟性,是因为他们听到了摩西所传的神的公义律例、典章、礼仪(申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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