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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3.16.2b] 羅64-6;帖前54-5 「因信稱義」不會減低行善的意願

[3.16.2b]  羅6:4-6;帖前5:4-5 「因信稱義」不會減低行善的意願
        「因信稱義」不會減低行善的意願,因行善是事奉神。我們蒙神救贖和恩召,再也沒有比這更能甦醒我們的心靈,激勵我們回應神的愛。主的教導:若我們不以愛回應那先愛我們的神(約壹4:10,19),就顯示我們忘恩負義,何等不敬虔;基督的血洗淨我們,除去我們的死 行,使我們事奉那永生神(來9:14);已被潔淨的人,若再以不潔玷污自己並褻瀆基督的寶血,這是羞恥、不聖潔的行為(來10:29)。
        聖經也說「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終生在他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他」(路1:74-75);我們已從罪裏得了釋放,心靈得自由在義上長進(羅6:18);我們的舊人已釘十字架 (羅6:6),叫我們從死裏復活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6:4)。我們若真與基督同死且同復活(我們是與他聯合的肢體),就當求在上 面的事,並在世上是客旅,渴望天家,因為我們的財寶是在天上(西3:1-3;太6:20)。
        「因為神救罪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2:11-13)。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藉著基督得救(帖前5:9)。我們是聖靈的殿,而且神禁止我們污穢這殿(林前3:16-17;林後6:16;弗2:21)。我們並不是暗昧的,反而在主裏是光明的,應當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 (弗5:8-9;帖前5:4-5)。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4:7),因「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神以聖召召我們(提後1:9)。這呼召嚴肅要求我們過聖潔的生活;我們從罪裏得了釋放,使我們成為義的奴僕(羅6:18)。所以,蒙主的聖召、因信稱義的人,必定火熱的追求聖潔生活,行善榮耀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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