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2c-3a] 約壹3:10;2:10-11 我們行善是因蒙了神的憐憫 , 為要榮耀神
使徒約翰所說的,最能激勵唯獨因信基督稱義的人彼此相愛:「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壹4:11;約13:34)。我們是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截然不同,就如光明與黑暗不同,因我們住在神的愛中(約壹3:10;2:10-11)。保羅也教導:既然我們與基督聯合,就與其它的信徒都是同一身體的肢體(林前6:15,17;12:12),應當彼此相顧,彼此幫助(林前12:25)。約翰強而有力的召喚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壹3:3)。保羅也說:既然我們得兒子名分的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林後6:17;7:1)。基督給我們留下榜樣,叫我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21;約15:10;13:15),這些經文都是激勵我們過聖潔生活,行善。
以上只是引用幾處經文。若引用聖經上一切有關的經文,則可編成巨冊。眾使徒的書信中,充滿了各樣鼓勵、勸勉、督責,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從來不提到人任何的功 德。事實上,他們最強有力的勸勉,所根據的理由是,我們得救完全不出於自己的功德,反而唯獨倚靠神的憐憫。所以,保羅寫了整卷「羅馬書」,說明我們得生命惟一的盼望是基督的義,然後他以神的慈悲憐憫來勸勉我們,這慈悲是出於他預定揀選我們的愛(羅12:1)。
我們要存著感恩的心,在我們的身上榮耀神(林前6:20;太5:16),這理由就足以叫我們一生行善來榮耀神。假若還有人未被「神的榮耀」所強烈感動,只要他記住神的恩典是如何憐憫了他,這就足以喚醒激勵他行善來榮耀神。但是天主教人士強調人的功德,叫人靠自己行為在外表遵行律法,其實是要求信徒作奴隸苦工來積功德。他們如此的教導,根本沒有聖經根據。他們假設神喜悅這種作苦工的順服,是完全違背聖經的,因為經上說「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林後9:7)!我們的善行,完全是因為神的慈愛憐憫臨到 我們,使我們只為神的榮耀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