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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2.8.8] 正确解释律法的总原则 提后 2:15

[2.8.8] 正确解释律法的总原则 提后 2:15

明白“律法的真义在于鉴察人的内心”之后,其次要认识“律法正面吩咐和反面禁令的范围,涵义总是比字句所说的更广”。我们应当根据此原则来解释律法,且要小心谨慎,免得任意强解。因为乱解会使人轻视律法的权威,使人因无法明白律法而失望。我们必须尽全力采取正确解释律法的方法,来引领我们明白神的旨意。首先,当我们超过经文字句意义来解释,必须知道底线何在,以免我们擅自为律法加添个人的私见,而无法按正意来解释立法者的圣洁本意(提后 2:15)。
        诫命的涵义超过其字面之意,所以若将律法的解释局限于字面,则难免成为笑柄。忠实解释律法的正意,会超越字面的意思。然而除非有总原则可依循,否则难以掌握超越的范围程度。最好的原则乃是注意诫命的宗旨,也就是神颁布某一诫命的目的为何。例如,有些诫命是吩咐所当行的,有些是禁令,不可行的。当我们查考神颁布该诫命的目的,就能明白每一诫命都有正反两层面:正面吩咐所当行的,也包含反面所禁止行的;反面的禁令是不可行的,也包含正面所当行的。
        例如第五诫命(出 20:12;申 5:16),神的目的是要我们尊荣在上的长辈,就是他吩咐我们要尊荣的人。其实质意义是:我们尊荣神赏赐高位的长辈,这是正确和讨神喜悦的,并且神憎恶那些藐视长辈、侮慢长辈的人。例如第一诫命,目的要我们唯独敬拜神(出 20:2-3;申 6:4-5)。所以这诫命的意义就是真实的敬拜,即唯独敬拜神、讨神喜悦,并且神憎恶的是不敬虔。
        在每条诫命中,我们必须考虑其核心主旨是什么,然后查考神颁布此诫命的目的,直到我们明白在此诫命上显示何为神所喜悦、何为他所憎恶的。最后,我们必须理解每一诫命所包含的两层面:所吩咐的和所禁止的。若神吩咐(即喜悦)这事,则神禁止(不喜悦)相反之事;若他禁止(不喜悦)那事,则相反之事就是他所吩咐(讨他喜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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