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1] 律法的总纲 申 10:12-13;30:20
在认识“十诫”之后,就不难认定整个律法的目的:实现公义,按照神圣洁的典范,塑造人的生活。因为神已经在律法中充分描述他的属性,若有人在行为上遵行律法所吩咐的一切,他就必在自己生活中表达出神的形像。因这缘故,摩西为要提醒以色列人律法的精义,说:“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 ? 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申 10:12-13)。每当摩西必须指出律法的主旨时,他就向以色列人一再重复此话。律法的教导,其目的是:使人以圣洁的生活与神联合,正如摩西在别处所说的,使人专靠神成为圣洁(申 11:22;30:20)。
此完美的圣洁包含于“爱神爱人”两大标题,就是已经讲过的律法两大部分之内:“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 6:5;11:13),“也要爱人如己”(利 19:18;太 22:37,39)。第一,我们的心灵当充满对神的爱,从此必流出对邻舍的爱。这正是保罗所表明的,他说:“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前 1:5)。由此可见,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放在首位。换言之,这就是真实的敬虔,从此衍生出爱。
若有人以为律法只是教导人有关义的初阶与开端之事,使人开始做学徒,并不能引导人到达行善的真目标,则是大错特错。因为摩西和保罗所叙述的律法的真义,是最完美的表达。律法教导我们如何敬畏神、以心灵敬拜他、遵守诫命、遵行主正直的道路,至终拥有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真诚的爱。若有人不满足于此,则他将往何处去寻更完美的标准呢 ? 由此我们得证,唯有从律法的诫命中,得着有关敬虔与爱的所有本分,如此解释律法才是正确的。那些只将律法当作枯燥乏味的基本教练的人,以为律法好像只是教导神旨意的一半而已。其实他们根本不明白律法的目的,就是使徒保罗所见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