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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3.18.7a] 帖後15-7 忍受患難並非積功德

[3.18.7a]  帖後1:5-7 忍受患難並非積功德

        使徒保羅教導並安慰受患難的帖撒羅尼迦信徒說,這樣的患難臨到他們的目的,是叫他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他們就是為這國受苦(帖後1:5)。他說:「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 人,也必使你們……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帖後1:6 -7)。
        「帖後1:5-7」與人的行為功德毫不相關,乃是顯明:父神定意我們這些他所揀選作他兒女的人,效法基督他長子的模樣(羅8:29)。正如基督要先受苦難,並最後進入預定給他的榮耀中(路24:26),所以「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14:22)。所以,我們為基督的名受患難,就是神給我們打上烙印,凡是他羊群中的羊都有此印記。因這緣故,我們可算配得他的國,「因為我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6:17),這些印記是作神兒女的證據。
        以下的經文也有同樣含意: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4:10)。我們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我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腓3:10-11)。
        保羅說到我們忍受苦難,「叫我們算配得神的國」,這並非證明我們忍耐的行為有功德價值,乃是要顯明我們身上有主耶穌的印記,並且提醒我們:為主受苦,為義受逼迫,這就證明我們是神國度的子民(太5:10-12)。我們既是天國子民,就要活出天國子民的身分,行事為人與主基督的福音相稱(腓3:20;1:27);我們蒙召受苦,這顯明我們是跟隨主的腳蹤行(彼前2:21)。保羅在「帖後1:5-7」是鼓勵我 們,叫我們因對神國度的盼望而剛強壯膽。他等於是說:不要怕那將患難加給你們的人,神會將患難加給他們,這是公義的報應;同樣的,神使你們在受患難之後,賜給你們平安,也是他公義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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