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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3.17.4b] 徒1034-35 人在神面前蒙悅納的原因

[3.17.4b]  徒10:34-35 人在神面前蒙悅納的原因
        關於天主教人士強解「徒10:34-35」的謬論,是違背聖經許多經文的清楚教導。我們必須明白「蒙主悅納」包括兩層面的的含意,否則不能認識聖經的合一教導。第一,根據人本性敗壞的悲慘光景,罪人沒有任何善行配得神的悅納;第二,根據神的白白恩典,罪人得著完全不配得的悅納。
        可見,神施恩憐憫罪人時,人是在悲慘的狀態中,是赤身貧窮,沒有任何的良善,反而是充滿各樣的罪惡。請問,我們憑什麼說罪人因努力行善,就配得那天上的恩召呢(來3:1)?所以,我們當遠離「人有功德」的妄想謬論,因為聖經清楚記載神憐憫人是白白恩典,唯獨恩 典!
        詭辯家非常邪惡的強解天使對哥尼流所說的話,即他的禱告蒙垂 聽,他的賙濟達到神面前(徒10:31)。他們將之解釋為:人因熱心 為善,預備自己得蒙神的恩典。其實,哥尼流是先蒙了恩,是敬畏真神上帝的外邦人(徒10:2,22),已經受賜人智慧之聖靈的光照,他當時已經得著真智慧,即敬畏真神上帝;因為沒有任何人是自己尋求真神上帝(羅3:11),是神已經拯救他,恩典已經臨到了他。他也已經被聖靈所潔淨,因他是行義的人。保羅教導義是屬靈的果子(加5:5),這證明哥尼流是已經先蒙恩。他所有討神喜悅的一切,都是先從神的恩典所領受的。所以,說他先靠自己努力來預備領受恩典,是極端錯誤。
        的確,聖經所說的沒有一句話與「白白恩典,唯獨恩典」教義相反:神接納人的惟一理由,就是他看見人已經完全失喪,卻因他不願意人失喪,就施恩憐憫人,使人得釋放。可見人蒙主悅納,與人的善行義行完全無關。人蒙主悅納,就全然證明神的恩典臨到悲慘的罪人,罪人是徹底不配得到如此的大恩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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