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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2.8.37] 第五诫命的应许 弗 6:2;腓 1:20

[2.8.37] 第五诫命的应许 弗 6:2;腓 1:20

 第五诫命加上应许,为要鼓励人遵从。这是清楚向我们显明:我们顺从神所吩咐我们的命令,他是何等的喜悦。保罗说:“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 6:2),这刺激我们脱离冷漠与迟钝。神在前四个诫命所赐的应许,并非局限于某一诫命,乃是延伸至全部律法。
        我们应当按照以下所说的,来理解第五诫命的应许:主特别向以色列人说到迦南地,是他应许赐给他们的产业。既然他们获得那地是神丰富恩待他们的保证,则主已经应许长寿,使他们长久享受他的恩福,以显明他待百姓的恩宠,我们不当因此感到惊奇。所以,第五诫命应许的涵意是:“当孝敬父母,好使你藉长寿享受所得为业之地,因为赐这地给你就是我恩待你的明证”。
        更进一步地说,因为全地成为信徒的祝福,所以我们将今生包括在神的恩福之内,这是对的。并且同样的,这应许是属于我们的,因为在今生长寿的确是神恩待我们的明证。神所应许给我们的和给犹太人的长寿,此长寿本身并非包含福分在内,乃是神施恩慈给敬虔信徒的惯常记号。所以,若孝子在未成年之前而夭折(这是常发生的事),主仍是毫不动摇的贯彻实现他的应许,这比如说主原来应许只给某人一亩地,却赏赐他一百亩。要点在于:我们应当思想神应许我们长寿,此长寿只是神赐福的方式;长寿只是在作为神恩宠的证据时,这才是真正的福气。当神藉着信徒之死,接他仆人到天上与他同在,这是好得无比(腓 1:20),更丰盛和更充分地证明神对他们的恩宠,藉此实际表明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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