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8] 第五诫命的警告 利 20:9;箴 20:20
主应许今生长寿的福分,给尽职孝敬父母的儿女们。同时他暗示所有顽梗悖逆的儿女,遭到警告难逃神的咒诅。为了确保此诫命的遵行,神藉着他的律例宣告违背者必被治死,并且下令他们必受刑罚(出 21:17;利 20:9)。即使他们暂时逃脱了此审判刑罚,神也会亲自以其它的方式报应处罚他们。因为我们看到许多忤逆父母的人死于战斗或争吵;也有少数死于较不寻常的原因。从这些人身上,都证实了神的警告并非枉然。有些人可能逃避了刑罚,直到老年。然而他们在今生却得不到神的赐福,只能悲惨的凋谢衰残,死后要受更重的刑罚。可见,他们的结局与敬虔的儿女所蒙之福,乃是天渊之别 !
然而我们也应当注意:神吩咐我们只是“在主里”听从父母(弗 6:1)。根据上述所定的原则,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父母的尊贵地位是神赏赐他们的,是神将他荣耀的一部份与他们分享。所以,儿女听从父母,应当进一步尊荣至高的天父。因此,倘若父母引诱唆使我们违背律法,我们当然有权不将他们视为父母,只能当作是陌生人想引领我们偏离,叫我们悖逆我们真正的父亲。
我们也当同样以此态度对待首领、君主、一切的掌权者。他们擅自窃取高位来贬损神至高的地位,是卑劣和荒谬的。相反的,他们的职分是倚靠神的至高权柄,应当引领我们来敬畏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