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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ungan

[2.7.8] 律法的刑罰功用,在信徒與非信徒身上 羅 11:32;林後 4:6

[2.7.8] 律法的刑罰功用,在信徒與非信徒身上 羅 11:32;林後 4:6

律法的见证,印证了我们所有人的邪恶和定罪,然而这并非为了使我们陷入绝望、全然沮丧、或急速奔向死亡边缘。反之,只要我们听从律法的见证,正确使用之就能得益。的确,律法如此使恶人恐惧战竞,但这正是因为他们的心顽梗。 对于神的儿女,认清律法有不同的目的。使徒保罗见证:我们的确被律法审判定罪,「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 3:19)。他也教导:「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并非是为了毁灭众人或任凭他们灭亡,而是「特意要怜恤众人」(罗 11:32)。 这意思是指:叫他们放弃倚靠自己能力的愚昧看法,就会明白唯有神的膀臂才能扶持他们、使他们站立;因此,他们赤身空手的来投靠神的怜悯,在这怜悯中得平安,隐藏在其中得庇护,全然倚靠基督的义和功劳。因为神在基督里显明他的怜悯,这是向一切以真信心寻求、等候他的人显明出来。 在律法的诫命中,神是公义的主,赏赐完全遵守律法的义人(但我们所有人都亏缺了义),所以他反而是严惩恶行的审判主。然而,在基督里,他的脸光照我们,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怜悯,向我们这些贫穷、不配的罪人彰显出来(约 1:14;林后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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