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1] 安息日诫命的应许,成就在基督里 罗 6:4-5;西 2:16-17
假如有人认为以上对数字“七”的解释太深奥,我们不反对用更简单的方式来理解,就是:神为他的子民指定某一日,使他们在律法的教导下,不断操练默想属灵的安息。他指定第七日,或因他预先知道那是足够的;或者以他自己的榜样作为典范,更能唤醒他们;或者至少指示他们安息日的目的,就是使他们效法创造主的榜样。我们采取何种解释,都是大同小异,只要我们固守安息日所预表的主要奥秘:从我们的劳碌中,得永久不断的安息。
众先知不断提醒犹太人思考此事实,免得他们以为仅仅止息身体的劳碌,就算尽了他们的本份。除了上述引用的经文外,还有以赛亚的经文:“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你就以耶和华为乐”(赛 58:13-14)。
无疑的,主基督的来临已废止了这诫命的仪式部份。因他自己就是真理,他的来临使一切对他的预表都过去了;他是实体,当他显现时,其影儿就抛在后面。他就是安息日的真正应验。“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 6:4-5)。因这缘故,保罗在另一处写到:安息日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 2:16-17),“形体”是指真理的实体。这就是保罗在此段经文所清楚解释的真理。这安息并不局限于一日,乃是延伸至我们整个一生,直到我们完全向自己死了,就被神的生命所充满。因此,基督徒应当离弃以迷信的方式遵守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