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6c-17a] 約壹2:1;提前2:5;來8:6;9:15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
信徒應當靠主恩在禱告中得勝自己的軟弱,同時也應當感受到自己所陷入的邪惡深淵,以致靠自己想要解決問題,其實製造更多的問題。信徒禱告的缺失若沒有蒙神赦免,則每一禱告都被他的公義所憎惡,因為我們的禱告已經被罪惡所污染。我們所說這些,並不是要信徒安心寬容自己所犯的罪,而是要信徒嚴厲自責自制,努力克服禱告中的這些障礙。雖然撒但想盡辦法攔阻他們禱告,然而他們卻要突破這一切障礙,並且確信他們的禱告雖然仍有困難,他們的努力仍蒙神悅納,祈求也必蒙神應允,只要他們努力的向著標竿直跑(腓3:13-14)。
既然沒有任何人靠自己配來到神面前,天父為了除掉那使我們感到絕望的羞恥和懼怕,就將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作中保,在神面前替我們代求(約壹2:1;提前2:5;來8:6;9:15)。我們在他的引領下能坦然無懼的來到天父面前,因為有他作我們的中保代求,我們深信奉他的名所祈求的一切,天父都必垂聽,因為天父決不會拒絕他的代求。我們以上關於「信」的教導,都是以此為基準。正因天父應許我們有基督作中保,所以我們禱告蒙應允的盼望是倚靠主基督,否則我們無法藉禱告獲得任何益處。
除非基督是我們的中保,將父神可畏懼的榮耀寶座變成恩典的寶座,否則我們因認知自己的不配,必是恐懼戰兢從神面前逃走。希伯來書作者也教導我們當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既然神設立求告他的規則,也賜下應許一切求告他名的人必蒙垂聽,所以神也特別吩咐我們要奉基督的名求告他;而且,我們已經蒙了應許,凡奉基督的名祈求的,就必得著。基督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約16:24);「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約16:26);「並且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