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45b] 羅3:24;約壹1:10 「免我們的債」
主稱罪為「債」,是我們因犯罪欠下所當受的刑罰,而且除非神赦免我們,否則我們絕對無法償還。這赦免出自於神白白的憐憫,他藉此憐憫,寬容赦免我們所欠的罪債。神不再要我們償還所欠的債,因他親自藉著他在基督裏的憐憫,滿足他公義的要求;基督一次永遠的捨了自己付上贖價(羅3:24)。
天主教徒相信自己或別人的功德,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認為藉他們自己的補罪可以買到赦罪,其實他們與這白白的赦罪恩典無分。所以當他們以此「免我們的債」求告神時,不過是在指控自己有債,甚至以自己的見證印證自己被定罪。因為他們承認自己是欠債人,除非藉著赦罪的恩典得到釋放,然而他們仍不接受唯獨基督的救贖之恩,反而拒絕神恩獨作。因為他們在神面前還是仰仗自己的功德與補罪,想要神人合作。他們如此行,不是懇求神的憐憫,而是招致他的審判。
那些幻想自己的行為完全,無需求神赦免的人,會有耳朵發癢的門徒被領入歧途;他們當曉得自己所吸引的門徒,已經離棄了基督。因為基督教導我們眾人都要認自己的罪,他惟獨接納罪人,並非慫恿我們繼續犯罪,乃是教導我們信徒,我們在今生是不可能完全脫去肉體的邪惡,我們仍會犯罪且應得神的審判。我們應當希望且熱心努力,盡本分竭力追求完全,盼望自己將來毫無瑕疵的活在神面前。然而,既因神定意救恩的施行,是漸進恢復他在我們身上的形像,成聖生活有其漸進過程。所以在今生我們的肉體總是殘存一些污穢。因此他賜下醫治的良方,要我們不斷的禱告祈求赦罪,這是最必要的解藥。
基督根據父神賜給他的權柄,吩咐我們一生要禱告祈求神赦免我們的罪。既然如此,那麼誰能容忍這些新派神學家,以「今生完全無罪」的幻象魅影,迷惑單純的人之眼目,以欺騙保證他們可以靠自己努力除去一切罪責。然而,根據使徒約翰所說,這簡直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約壹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