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6c] 徒2:23;彼前1:2「預知」是「定旨」的同義詞
基督「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徒2:23),彼得所見證的神並非旁觀者,而是我們救恩的創作者。所以彼得寫「彼得前書」給信徒時,他稱他們為「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彼前1:2),明確表明神隱秘的預定,揀選這些人為他的兒女。彼得說到神的「定旨」與「先見」連在一起(徒2:23),顯然「先見(即預知)」是「定旨」的同義詞。既然「定旨」在聖經中的一貫用法,都是表達預先確定的旨意,彼得無疑在教導我們:神是我們救恩的創始者,這救恩的預定唯獨在於他自己,沒有任何外在因素。
同樣的意義,彼得也在同一章經文中說到,基督是贖罪的羔羊,藉著羔羊的血來贖我們的罪,他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所知道的(彼前1:19-20)。此處所說「基督被神預知」是指他蒙父神預愛(約17:24),預定他作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若說神只是「預知」此救贖方式,在天上觀看救恩是如何臨到人類,難道有比這更荒唐,更為無意義的嗎?因此,保羅所說的「神所預知的百姓」(羅11:2)是指在眾多以色列民之中的少數選民,而大多數以色列民虛偽自稱為神的百姓。保羅斥責那些自誇宣稱自己為世上最敬虔的人(其實只是戴面具偽裝),為了制止他們,保羅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提後2:19)。簡言之,保羅以這話向我們指出兩種人:一種是亞伯拉罕所有的後裔;另一種是神所分別出來,在他眼前蒙揀選保守的人,在人眼前是隱藏的,不為人所知。
無疑的,保羅是根據摩西所宣告的「神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出33:19),這是指選民。當時以色列人外表看來都是平等的約民;摩西的宣告就等於是說,神以普遍呼召與以色列民立約,而其中的選民蒙了特別恩典,使他們在他面前成為更聖潔的寶藏。這和他與以色列人所立的外在之約並無衝突,選民是餘數,與以色列眾民有別。神為了表明他是獨立自由的施恩主與審判主,所以如此宣告「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尋求神憐憫的人得到恩典時,應將頌讚完全歸與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