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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3.21.7b] 瑪1:2-3;羅9:27;11:5 選民與主基督合一,必得救到底

[3.21.7b] 瑪1:2-3;羅9:27;11:5 選民與主基督合一,必得救到底

雖然神施大恩給亞伯拉罕,收納其後裔為聖約子民,神沒有如此恩待其他民族;然而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中,有許多人背約而失落了。但是在基督的肢體上,我們看見神全能的恩典更加優越的彰顯,因為基督的肢體一旦被連結在元首身上,就永遠不會失去救恩。因此,保羅從瑪拉基書1:2-3巧妙的論證:神雖然立了永生之約,呼召子民歸向自己,那些人是「約民」;但是他特別揀選他們其中的一些人,拯救他們到底,這些人是「選民」。所以這顯示:他並非以均等的恩典,有效地揀選全部以色列人(羅9:13)。

雖然他說:「我愛雅各」(瑪1:2)是指這族長所有的後裔,因為先知將他們與以掃的後裔作為對比。然而不容否認的事實是:我們看見雅各作為「揀選」的例證,顯示神的揀選必達到目的,在選民身上永不失敗。保羅稱「選民」為「剩下的餘數」(羅9:27;11:5;賽10:22-23)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經驗也告訴我們,在神所召的眾多人中,有許多人墮落消失,而剩下的餘數才是神真正的選民。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

要解釋為何神對以色列人一般的揀選,並非都是堅定的和有效的,這並不困難:神與以色列人立約,並沒有立刻賜重生的聖靈給他們,使他們在恩約中能堅忍到底。反而這些人是外在改變成為約民,沒有內在恩典的運行來保守他們。他們是背約的「約民」,介於是未被揀選的「萬民」與少數真正敬虔的「選民」之間。

雖然聖經稱整個以色列民為「神的產業」(申32:9;王上8:51;詩28:9;33:12),然而當中有許多是與他無關的外人。神應許立約作他們的父和救贖主,許多人詭詐離棄了他,但是神與他們立的約卻不是徒然的,他的揀選恩典必不落空,因為在他們當中神保守了一些餘民歸他自己,這些人是真正的選民,這證明他的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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