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3] 约壹4:9-10,19 父神先爱我们,使我们在基督里与他和好
圣经叙述“神对罪恶的忿怒”,虽是配合我们软弱的理解力,却完全是真实的。因为神是至为公义的,他看到我们里面的不义,必然憎 恶。因此,我们所有人的心里,都有应得神憎恨的事。根据我们败坏的本性和邪恶的生活,我们每一位都惹神不悦,被他定罪,并生来就当受地狱的咒诅。然而因为主定意不愿我们失丧,他出于自己的仁慈,仍要拯救我们。
不论我们因自己的过犯成为何等的罪人,我们仍是神的受造物。不论我们所招致的死亡有多严重,神仍然使我们得生命,成为新造的人。因此,神出于全然的爱和白白的赐予,接纳我们进入恩典中。既然义与不义是永远互不相容,只要我们仍是罪人,神就不可能接纳我们。 所以,为了除掉一切敌对的原因,使我们彻底与他和好,他以基督的死赎罪,除掉我们一切的罪恶;好使我们这些从前污秽不洁的人,在神面前成为公义圣洁的。
因此,父神先以他的慈爱预定我们,在基督里与他和好。的确, “因神先爱我们”(约壹4:19),然后他使我们与他自己和好。然而,直到基督以他的死救赎我们之前,我们仍旧是不义的,应得神的忿怒,仍在神的咒诅定罪之下。所以,惟有基督使我们与他联合,我们才能完全稳固地与神联合。我们若要确信自己蒙神喜悦和恩待,则必须唯独注目专心仰望基督。因为事实上,惟有藉着基督,我们的罪才不会归算在我们身上,免于招致神的忿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