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Renungan

3月25日[2.16.5c] 太2718,23-24;约1838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

[2.16.5c] 太27:18,23-24;约18:38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

        为要免去我们的咒诅与刑罚,基督仅仅受死是不够的;基督必须选择特别的“代死”方式,作为救赎我们的挽回祭,既代替我们受咒诅,又担当我们的罪孽,这样才能释放我们。假若他被强盗谋杀或在暴动中身亡,则这样的死无法作挽回祭。然而,基督作为罪犯被提到审判台 前,被见证人指控,法官宣判他有罪而处以死刑;藉着这一切证据,我们就知道他承担了罪人的角色,代替我们受刑。
我们必须留意众先知所预言的两件事,将大大安慰和坚固我们的信心。当我们得知基督从审判台前被带去受死、悬挂在两个强盗中间时,我们就明白福音书所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的预言应验了(可15:28;赛53:12)。为何如此呢?显然是要代替罪人死,而不是为义人或无罪之人。他受死是为我们的罪而死,并非白白受死。
        另一方面,当我们得知那定他罪的彼拉多,宣告他无罪(因彼拉多不得不一再公开见证基督无罪,见太27:18,23,24),我们就想起另一位先知的预言:“我没有抢夺的,要叫我偿还”(诗69:4)。如此可见,基督是代替罪人,然而他的纯洁光明、毫无瑕疵,显明他担当的是别人的罪而不是自己的。
基督在彼拉多手下受难,也藉巡抚的官方判决被列在罪犯之中。然而,他并非罪人,因为当彼拉多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约18:38),即是宣告基督为义。这是我们被称义的根据:我们当受刑罚的罪咎,已经归在神儿子的身上(赛53:12)。最重要的,我们必须牢记“基督替我们死”此事实,免得我们恐惧战兢,一生忧虑,担心神公义的刑罚继续笼罩我们。其实,神儿子已经亲自担当了。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