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4] 约3:13;林后5:21 基督的人性完全无罪,他的神性永恒不变
基督具有真实人性,然而他没有任何罪。因为他不是亚当的后裔。世人都是亚当的子孙,与亚当一同处于罪恶之下。保罗说到亚当与基督的对照:“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照样,因一人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2,15,18)。保罗说基督是“第二个人”,是属天的,表明他不属于亚当:“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人是出于天”(林前15:47)。
基督被差遣“成为罪身的形状”,为要满足律法刑罚罪人的要求 (罗8:3-4)。如此,保罗清楚将基督与众人区分:他是真实的人,毫无瑕疵和玷污;他是为了代替我们受刑,承担了我们的罪(林后5:21)。圣经每次提到基督的纯洁时,是指他的人性,这是肯定的事实。因为,假若是指基督的神性是纯洁的,则是多余的。约翰福音十七章中谈到基督为我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这不可能是指他的神性(约17:19)。
人性本身原是无罪的,人的出生本身并非不洁和邪恶,乃是因亚当堕落的缘故,罪污在所有亚当后裔身上。我们的中保基督不是亚当的后裔,所以没有受到亚当的罪污染。基督道成肉身,那不可测度的神性,与人性联合在同一位格里,然而他的神性不会受到任何人性的限制。这是奇妙无比的:神的儿子从天降下,却仍旧在天(约3:13),甘愿为童贞女所生、生活在世上、受死在十架上;然而,他永恒的神性继续充满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