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2] 约8:58;约壹3:16 神性和人性在位格里相通
关于基督神人二性在位格里的联合,以及属性相通的真理,是圣经许多经文重复见证的真理,并非人的理论。基督论到自己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8:58),这并非指他的人性。虽然邪恶之人否定基督的神性,曲解这经文成“有了关于我的计划”。然而,原文“就有了我I AM”是神性的称呼“自有永有”(出3:14),见证了他的永恒神性,与他道成肉身所取的人性有区别,并且强调他的权威远超过古时的亚伯拉罕。所以毫无疑问的,他在宣告他的神性。
保罗宣告基督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1:15,17)。基督说他是“未有世界以先,与父同有荣耀的”(约17:5);并与圣父一同作工(约5:17)。这些属性绝非指人性。因此,与这些相关的属性,是专指基督的神性。
然而,他同样也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赛42:1及其它经文);圣经也记载:“基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2:52),他“不求自己的荣耀”(约8:50),他也不知道“那日子”(世界末日)(可13:32;太24:36),“不是凭自己说的”(约14:10),“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约6:38),他被使徒“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约壹1:1:路24:39)。这些都是专指基督的人性。因为就他的神性而言,他是完美无缺,没有任何需要长进的 余地;他为自己的缘故行作万事;他无所不知;他照自己的意旨行万事;他是人不能看见和触摸的。所以,这些经文见证基督的人性。然而他并未将这些有关人性的属性,单单在他的人性里,他也在位格里承担这些属性。他的神性与人性,都是归属他中保的位格。
基督神人两性在位格里联合,在位格里相通,保罗将此“属性相 通”的真理表明:“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20:28),以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林前2:8)。使徒约翰也说:“生命之道,就是我们……亲手摸过的”(约壹1:1)。其实,神性是不会流血,不会受苦,人手也无法触及。然而,因为基督具有真实人性和真实神性,他为我们被钉十字架与为我们流血,他人性的作为归属于他的位格,所以用神性名称来叙述。这叙述有其奥秘,有其道理。
使徒约翰教导:“主为我们舍命”(约壹3:16)。此处所说的“主”是神性的位格名称,“舍命”是人性的作为。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位格里相通。再者,基督仍在世时说:“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3:13)。的确,基督降世为人取了肉身,就人性而言,他那时不在天上;然而就神性而言,他永远在天上。因为同一位基督,既是神也是人;因为神人二性在位格里联合的缘故,神性与人性在位格里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