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3] 约5:21-23;腓2:7-11 在中保位格里神人二性的合一
圣经中同时论到基督神人二性的经文,许多都在约翰福音中。约翰福音最清楚解释基督的神人二性。其中这些经文并非专指基督的神性或人性,而是同时指二者:他从圣父领受赦罪的权柄(约1:29),随己意叫人复活,赐人公义、圣洁、救恩;他受差遣来审判活人死人,与父同被尊敬(约5:21-23)。最后,他被称为“世界的光”(约9:5;8:12)、“好牧人”、“惟一的门”(约10:11,9)、“真葡萄树”(约15:1)。当神的儿子道成肉身时,圣父赐给他这些特别尊荣的称号。基督在创立世界以先,与父一同拥有这些称号,然而在降世之后是以不同方式彰显。这些称号不可能赐给只具人性的人,所以基督必是具有神人二性。
我们应当以同样的意义,来理解保罗所说的:在审判之后“基督将把国交与父神”(林前15:24)。神儿子的国度无始无终。然而他将自己隐藏于卑微肉体之中,又“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腓2:7),撇下他威严尊荣,他显明了自己对父神的顺服(腓二2:8)。在此降卑状态之后,最终“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来2:9),被升为至高的主,使万膝跪拜在他面前(腓2:10)。所以,在那时他要将自己的荣耀名号与冠冕,以及从父所领受的一切,交与父神,“叫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因为父神将权能和主权交付基督,岂不是要藉他的手治理我们吗?因此缘故,圣经说基督坐在父神的右边(可16:19;罗8:34)。然而在等一段时间之后,最终我们必到天上亲眼看见神。
在此,我们不能宽容古时作家的谬误,他们不理会中保的位格,全然遮蔽约翰福音中教导的真义,使自己落入许多网罗。正确认识中保的关键在于:凡是与中保职分有关的,并非专指神性或人性。基督一直作王,直到他再来审判世界;他的中保王权使我们和父神同在,虽然我们是如此软弱。但是当我们完全得赎、得享天上基业的荣耀、得见神的真体时,那时基督既已完成中保工作、放下中保职分,就不再作父神的使者,将重享他在世界创立以先所享有的荣耀。
“主”这称号专属基督,是指他作为神与我们之间的中保。此即保罗所说的意义:“只有一位神……万物都本于他……并有一位主……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林前8:6)。这就是说,父将为“主”的中保职分交付他,直到我们面对面得见他神性的荣耀。那时,他要将“主”的中保职分交还给父神,这样他的荣耀不仅丝毫未减,反而更加明亮照耀。到那时,父神也不再作基督的头,因为基督自己的神性将全然照 耀, 不像如今尚未完全彰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