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4] 路1:31-33约2:19-21 神性和人性不相混合,不能分开
我们根据圣经认识基督的位格与属性,只要智慧的运用“神人二性在位格中的联合,属性相通”此关键之原则,就能解决许多难题。令人惊讶的是,有许多无知之人,包括甚至受过教育的人,对圣经论到基督的用语感到困惑,不知是指他的神性或人性。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考虑这些用语是指他的位格(显示他的神人二性)或是中保职分。然而,当 我们冷静根据以经解经的总原则,以当有的敬虔之心查考这些伟大奥秘时,就能清楚看明这些经文叙述,彼此之间是如此的美妙又和谐。
那些疯狂的异端人士,总是无事生非 !他们抓住论到基督人性的经文,来否定他的神性;抓住论到他神性的经文,来否定他的人性;有时又抓住论到神人二性联合的经文,说他不再有神性或人性。其实,他们不过是诡辩说“因基督是神,就不可能是人;因他是人,就不可能是神;因他同时是神和人,就不可能是人或神”。这些纯系玩弄文字游戏。
所以我们坚信:基督既然具有完全神性与完全人性,在其位格中神人二性联合,但不是混合;他是我们的“主”,是“神的儿子”取了人性,人子仍是神子。我们必须远离聂斯托留Nestorius的谬论,他分裂基督神人二性,而不是区分神人二性,以致捏造了两位基督!然而圣经清楚的教导能驳倒此异端:圣经用“神的儿子”这称呼指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那位(路1:32),马利亚也被称为“我主的母”(路1:43)。
我们也当防备犹提克Eutyches的异端;免得在显明基督两性的联合时,反而将他的神性与人性都分别否定了。我们已引用许多分辨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经文,也有许多其它经文,足以塞住那些好辩之人的口,破除他们的无稽之谈。现在只要引用一节经文就足够了:基督以他自己的身体为殿(约2:21),这就证明基督的神性(与身体有区别)住在人性身体里。所以,聂斯托留在以弗所会议被定罪,犹提克在迦克墩议会被定罪,都是罪有应得。因为将基督里的二性混合或分裂,是同样严重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