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11a] 太27:46;可14:32-36 “降在阴间”是指经历死的痛苦
彼得说:“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彼得不是只提到受死而已,乃是明确地表示“死之痛苦”临到神的儿子。这死的痛苦是来自神的咒诅和烈怒,此即死亡的由来。若基督所经历的只是忍受身体的死亡,则不足为奇不需害怕,因为冒险犯难的人也不怕死 !然而,基督所惊恐的是心灵承担“死的痛苦”,饮“苦杯”与天父隔绝,忍受如同阴间与地狱般的痛苦(可14:32-36)。虽然他惧怕“苦杯”的痛苦,然而他没有逃避死亡,这就真正证明他无限的怜悯,和对我们的爱(加2:20)。
无疑的,希伯来书作者所说:“基督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来5:7)表达同样的 意义。父神能救他免死,他恳求父神,然而并未求父神免去他的受死,乃是祈求不致于像罪人一样被死吞灭,因为他是代替我们受死。基督承担了我们的人性,他感受我们所感受的。当你感觉被神离弃和与神隔绝时,当你求告他,而他不听你的祷告,则你的感受是坠入深渊,再也没有比这更可怕的。这如同神已经判了你的死刑。
我们看到圣经记载:基督是如此被离弃而沮丧,不得不在极度痛苦中呼求:“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诗22:1;太27:46)。这些话的确是出自他内心极度的痛苦。然而这并非说:神一直敌视基督或向他发怒。他怎能向他“所喜悦的”爱子(太3:17)发怒呢?若神恨恶基督,则他怎能藉着他的代祷止息圣父对罪人的烈怒呢?这以上所说的重点:因为基督被神的手“鞭打和压伤”(赛53:5),他承担了神的严厉刑罚;并且他经历神的一切震怒与报应。
因此,基督亲尝死的痛苦,使我们得着“胜过死亡”的结果;他的十字架、死亡,使我们得生命。神的儿子忍受如阴间地狱之苦,使得我们被接升入天堂。正如圣经所宣告此胜利的战果:基督“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