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4c-6a] 羅9:15-16 雅各和以掃的例子,駁倒「因行為蒙揀選」的謬論
保羅說到雅各以掃的行為時,沒有提到未來和過去;反而定意將他們的行為與神的呼召作為相反對照:既是出於神的恩召,就不在乎人的行為。這等於是說:惟一要注意的是神的意旨所喜悅的,而不是人自己所作的。最後,「旨意」和「揀選」這兩個用詞,就肯定推翻一切人們通常所假設的謬論,排除了任何與神奧秘計畫無關的緣由。
那些將人的善行(不論是過去或未來的)當作神揀選之原因的人,還能憑什麼藉口來遮蔽保羅在此清楚的教導呢?他們這樣作,等於是直接逃避保羅的論證:兩兄弟的區別絲毫不在於他們的行為,唯獨在於神的恩召,因為這區別是在他們未出生之前就決定了。反對者狡猾的辯論,是逃不過保羅的明察秋毫。保羅確知神預知罪人自己毫無善行,唯有他所預定的選民,藉著所賜的揀選恩典才能行善。所以保羅不會像那些人荒謬的教導善行先於揀選,因這是倒果為因。
保羅明確教導我們:信徒的救恩唯獨是根據神的揀選,而且這恩典不是因人的行為賺得的,而是來自神白白的恩召。保羅將這兩兄弟的例證活畫在我們眼前。以掃和雅各是雙胞胎兄弟,同一父母所生的,在未出生前同在母親的腹裏,二人所有的條件因素都是相同的,但神對他們的計畫卻截然不同。因他揀選雅各而遺棄以掃。以掃原為長子比雅各佔優勢。然而以掃的優勢也失效了,長子的名分與福分都給了次子。事實上,在其他例子上,神也定意撇下肉身長子的權利,挪去肉體一切用來自誇的理由。他遺棄以實瑪利,卻眷愛以撒(創21:12)。他降卑瑪拿西,卻加倍尊榮以法蓮(創48:20)。
若有人反駁說:長子名分所得的恩福(對比來生的一切)是微不足道的,不應該說得到長子尊榮的人,就必定是蒙揀選得著天上的基業。這些人是反對保羅對雅各與以掃的解釋,因為他所教導的正是他們所無法忍受的,即神定意藉地上長子名分作為記號,宣告雅各所蒙的屬靈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