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2b-4a] 太26:28 圣经见证基督的功劳
每当圣经论到“基督的恩典”与“神的爱”连结在一起时,也显明二者的区别。基督赐给我们的恩典,是他已经作成的。基督为我们所作的,是他的功劳。所以,这恩典是出于他,从他而来,所以这功劳归于基督是应当的。
基督藉着他的顺服,实在是以功劳在父面前为我们获得恩典。圣经许多经文都确证此点。这是浅显易明的: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赎罪祭,他偿清了我们所欠的罪债,他以顺服止息了神的忿怒,总之,是义的代替不义的受苦;所以他是以自己的义为我们获得救恩,此即表示他配得此功劳。然而,保罗说:“我们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5:10-11)。若先前没有过犯,也就没有和好可言。因此,这话的意思是:我们在神面前是可恨的(因为罪的缘故),然而藉着他儿子的死止息了他的怒气,所以他恩待我们。
我们必须认真注意保罗所作的对比:“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意思是说:我们因亚当的罪与神隔绝,并且注定灭亡;照样,因基督的顺服,我们蒙神悦纳被称为义。“成为义了”这动词的时态表明确定结果,并非表示我们现在没有被称为义,上下文明显地告诉我们现在已经称义了。因保罗在前几节已说:“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罗5:16)。
神的恩典是藉着基督的功劳而赐给我们,这是指:我们得洁净是藉着基督的宝血,他的死使我们的罪得赎。“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7);“这是我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路22:20)。若基督流血的结果,使得我们的罪不归算在我们 身上,这就证明这赎价满足了神公义的审判。这就是施洗约翰所说的: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他将基督与旧约律法一切献祭相对照,教导我们:那些旧约预表,唯独在基督里得以 应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