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9] 林后5:19-20 神的应许就是信心的支柱
神赐给我们的应许,是白白恩典,这救恩应许是信心的根基,因信心安稳立在其上。信心确信神在万事上都是真实可靠的,无论是他所吩咐或禁止的,他所应许或警告的;信心也以顺服领受神的诫命、不行他所禁止的、留意他的警告。无论如何,信心始于应许,并倚靠应许,并在应许上成终。因信心在神里面寻求生命:生命不是在诫命或刑罚的宣告中找到,乃在怜悯的应许中;生命只能在白白赐下的应许中找到。
因为有条件的应许,要我们再回去倚靠自己的行为来履行条件,这样的应许不能使我们得生命。因为我们里面没有能力履行条件,所以得不着所应许的生命。我们若不想使信心摇动战栗,就必须以救恩应许来支撑信心。神顾念我们的惨况,甘心乐意白白将救恩应许赐给我们,绝对不是我们配得的。
所以使徒保罗如此见证:福音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罗10:8)。他将“福音”与“律法的诫命和应许”作区分。神用来叫世人与自己和好的“福音”是宏恩的媒介,惟有福音才能坚固信心(林后5:19-20)。这就是为何保罗经常教导“信心”与“福音”之间的密切关连。他说所交托他的福音事工,是使人“信服真道”(罗1:5),也教导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神的义在这福音上显明出 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罗1:16-17)。的确如此!福音是那使人与神和好的事奉(林后5:18),所以福音充分确证神对我们的恩慈,再也没有其他证据可比拟;信心就是得着这样的认识。
因此,当我们说信心必须建立在神白白的恩典应许上时,我们并非否认信徒当领受神话语的每一方面。我们乃是指出:信心正确的目标是神怜悯的应许。信徒应当承认神是审判的主,报应恶行;另一方面也恰当默想神的慈爱,因圣经描述神“本为良善”(诗86:5),“有怜 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诗103:8),“善待万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