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0-31a] 诗9:10;来11:7 信心唯独倚靠恩典的应许
神的真理就是信心的对象,无论是警告的话或是赐恩的盼望。因 此,使徒说挪亚出于信心,面对即将来临的洪水灾难(来11:7)。挪亚因着信,蒙神指示未见之事,就是世界将被毁灭,他动了敬畏的心。这就证明:信心带来了敬畏,包括畏惧即将来临的刑罚;所以信心的定义并未排除对刑罚的畏惧,是正确的。信心就是相信神所说的每句话。
我们特别强调这两点:第一,除非人获得神所赐白白的应许,否则他的信心不能站立得住;第二,除非信心将我们与基督联合,否则这信心无法使我们与神和好。这两点都值得我们注意。我们所区分神儿女的信心与恶人的信心、信徒的信与非信徒的信是截然不同。若有人相信神吩咐的命令都是公义的,他的警告刑罚都是真实的,是否就能证明那人是真信徒呢?断乎不是!惟有倚靠神怜悯的信心才是真实得救的信心。
我们讨论信心的目的是什么呢?岂不是为使我们明白何为“救恩之路”吗?然而,除非信心使我们连结在基督身上,我们怎能称它为“得救的信心”呢?因此,我们对“信心”的定义,强调信心必带来得救的果效,以区分“信徒的信”和“非信徒的信”,这是合理且必须的。这就显示为何保罗称“福音”为“信主的道”(罗10:8),因为真实得救的信心,必定是信靠主基督,不是只知道神的诫命与刑罚。
真实的信心需要神的话,就如果子需要活的树根。根据大卫的见 证,惟有认识主名的人,才能仰望倚靠他(诗9:10)。然而,这认识并非出于任何人的幻想,乃按照神亲自彰显他慈爱的见证。诗篇确认此真理:“耶和华啊,愿你照你的话,使你的救恩临到我的身上”(诗119:41);“求你救我,因我寻求了你的训词”(诗119:42,40,94)。我们在此必须先注意信心与“神的话”的关系,然后再注意信心所产生的结果,即“救恩”(诗篇119:146-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