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1c] 罗10:17;提后3:15 信心靠神的话得以坚固
我们无论是如何思想神的大能作为,若是没有神的话引导,则必将稍纵即逝。所以,我们有充足理由宣告:除非神以他恩典的话语光照人心,否则人必不能有信心(罗10:17;提后3:15)。
然而,也许有人会提出:我们当如何看待撒拉和利百加?这两位妇人似乎有火热的信心,却违背了神的话。撒拉,因热切地期盼神所应许的儿子,就将她的婢女交给她丈夫(创16:2,5 )。不可否认,她在多方面犯了罪;但我们现在所说的是她因热忱的误导,没有听从神的话而出此下策。而我们确定她的渴望是出于信心。利百加确信神的圣言启示,她儿子雅各蒙拣选,她却以诡计为雅各获得这福分(创27:9)。她欺哄了她的丈夫,以撒原是见证与传承神恩典的。她强迫她的儿子欺骗。她以各种手段和诡计败坏了神的真理。总之,她因不信神能成就他的应许,就尽全力用人的手段毁坏之(创27章)。
她的行为虽然是犯罪,应受谴责,却并非是完全没有信心。因为她必须克服许多困难,勇敢的追求这些并非世俗的利益,并且她这样作必须面对许多的艰辛危险。同样的理由,虽然族长以撒犯罪,我们也不会视他为全无信心的人。他虽然领受了同样的圣言启示(论到他小儿子蒙福得尊荣),却仍然偏袒他的长子以扫。
这些例子确实教导我们:人的信心常有错误混杂,然而真信心总能胜过这些罪恶。利百加的错误并没有使所应许福分的果效落空,所以这罪也没使她的信心无效,因这信心在她心中作王,也是她行为的起始和原因。然而,利百加所犯的罪显示:人心是多么不可靠,只要稍微放纵情欲,就立刻转向偏离神。然而,即使人的缺陷和软弱阻挠信心,却无法消灭信心。同时,人的缺陷和软弱警告我们:应当如何儆醒等候神的带领。并且也教导我们:信心若非被神的话坚固支持,否则必将消逝。若非神以慈绳爱索在暗中保守撒拉、以撒、利百加,使他们顺服他的 话,他们的信心早就被自己的诡诈伎俩所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