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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ungan

6月11日[3.3.3] 罗611-14 治死老我,新人复生

[3.3.3] 罗6:11-14 治死老我,新人复生

        熟悉“悔罪”的人,遵照圣经以单纯真诚之心来说明其意义,他们说“悔罪”包括两部分:治死罪(向罪死),复生(向义活)。他们将“治死罪”解释为:心灵的忧伤,意识到自己的罪和神的审判,而产生惧怕。因为任何人在什么时开始真正认识罪,就在那时开始真正憎恨厌恶罪;那时他从心底对自己不满,承认自己是可悲和失丧的,并渴望洗心革面,重新作人。
        再者,认识自己的罪孽深重,必开始感受神的审判刑罚(因为这是认识自己罪况的立即结果),他受击打以致于惶恐万分。他因被降卑和沮丧而颤抖;心灰意冷,至终绝望。这是悔改的第一步,通常被称为 “痛悔”。
        他们解释“复生”为信心所产生的安慰。这乃是说,当一个人认识己罪、畏惧神,后来仰望神的良善恩慈,认识神在基督里的怜悯、恩典和救恩,悔改恳求赦罪;于是他就在主基督里经历赦免之恩,心灵复 苏,恢复勇气,于是出死入生。
        他们以上所说的这些,只要加以正确的解释,就足以表达“悔改”的果效。但是有人将“复生”解释为人心在扰乱和惧怕平息之后,所得到的快乐。这种解释我们并不赞同,因为“复生”意思并非仅是快乐而不再惧怕而已,乃是渴慕过圣洁和敬虔服事神的生活,而且这心愿来自于新生。真正的“悔改”是向罪死,向自己是死的,为要开始向 神活着;真实的悔改是“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罗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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