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 林后7:9-11 律法之下的懊悔,福音之下的悔改
另有人因为看到“悔改”此词在圣经上有不同的含意,认为“悔改”有两种形式。为了区分这二者,他们称第一种为“律法之下的懊悔”。经由这懊悔,罪人因被罪深深烙印所创伤,并惧怕受神烈怒而遭击打,陷溺在这搅乱困境中无法自拔。他们称第二种为“福音之下的悔改”。在此悔改之中,罪人虽然痛苦地遭受击打,却胜过它并投靠基督,作为医治他的良药,除去惧怕的安慰,和痛苦时的避难所。
有关“律法之下的懊悔”,他们提出三个例子:该隐(创4:13),扫罗(撒上15:30),和犹大(太27:4)。圣经记载这三人的懊悔,是要我们看见:他们承认自己的罪是严重的,并且惧怕神的忿 怒。但是他们认为神祇是报仇者和审判官,所以这种想法就笼罩了他们的心。因此,他们的懊悔,仅仅是引他们进入地狱的通道。他们在今生已进入此通道,并且已开始经历刑罚,最后必须面对神的威严所发的烈怒。这就是所谓“世俗的忧愁叫人死”(林后7:10)。
我们看见“福音之下的悔改”,是那些被罪的毒钩刺痛的人,真心信靠神的怜悯被复兴且被更新,回转归向主。当希西家王听到他将死的消息时,他被恐惧击打。他流泪祈祷,并仰望神良善恩慈,就重新恢复信心(王下20:2;赛38:2)。尼尼微人被警告将灭亡时,便惶恐不 安;披麻蒙灰认罪祷告,期望神转离烈怒,赦免他们(拿3:5, 9)。
大卫承认他在数点百姓的事上犯了大罪,他求告神说:“耶和 华啊,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撒下24:10)。当拿单斥责大卫时,他承认自己犯了奸淫罪,并俯伏在神面前,同时等候赦免(撒下12:13, 16;诗51篇)。那在五旬节听彼得讲道而感到扎心的人,也是如此悔改;他们因信靠神的良善恩慈,接着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 行?”(徒2:37)。彼得自己也曾经这样悔改;他是痛哭了(太26:75;路22:62),但他没有停止仰望神。这就是所谓“依着神的意思 忧愁,以致于得救”(林后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