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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3.3.7] 徒17:30-31 悔改是由畏惧神而引发

[3.3.7] 徒17:30-31 悔改是由畏惧神而引发

        悔改的第二要点是“悔改来自真诚的畏惧神”。在罪人的心开始倾向悔改之前,他必须因思想神的审判而醒悟过来。他思想到“有一天,神必登上审判宝座,要求人为自己一切言行交帐”,当此意念深深印在其心里时,这可怜之人就不再有片刻安宁或喘息机会;此思想不断的刺激他反省:怎样的生命才能在神审判台前站立得住。因此,圣经在劝人悔改时,时常提到神的审判,就如耶利米所说:“恐怕我的忿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如火着起,甚至无人能以熄灭!”(耶4:4)。保罗对雅典人讲道:“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鉴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 (徒17:30-31)。许多其他的经文,也是如此强调。
        圣经有时用人已经受到的刑罚,宣告神是审判官,为要提醒罪人,若不趁早悔改,必遭受更重的刑罚。申命记29:19-29是明显的例证。正因“回转归正”始于对罪恐惧和恨恶,保罗称“依着神的意思忧愁”为悔改的起因(林后7:10)。我们不仅畏惧受罚,也憎恶罪本身,是因我们知道罪恶不讨神喜悦,所以保罗称此为“依着神的意思忧愁”。
        这是理所当然的!除非我们遭受尖锐的刺痛,否则我们必不会改正肉体的怠惰。事实上,这些刺痛并不足以抵挡我们的迟钝和愚昧,除非神用他的杖更沉重的击打我们,深深刺透我们的心。因人心顽梗是根深蒂固,必须用大锤击打。由于我们与生俱来的败坏罪性,使得神必须严厉威吓我们。因为神若用温和的吸引方法,则对沉睡之人是无用的。
        圣经对此的教导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无须重复列举经文。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可以证明为何“畏惧神是悔改的开端”。因为即使人的生命满有外在义行,若此生命不是归向神敬拜神,则是邪恶的;虽然此人能被世人称赞,然而天上视之为可憎恶的,因为仁义的主要目的,是要将神所应得的权柄荣耀归给他。我们若不乐意敬畏神的主权,顺从他的治 理,就是窃取他所应得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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