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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ungan

6月18日[3.3.10] 罗6:12-14 信徒仍是罪人

[3.3.10] 罗6:12-14 信徒仍是罪人

        神的儿女藉着重生,就从罪恶的捆绑中得释放。然而,这并不表示他们得着完全的自由,不再受肉体的搅扰。他们里面仍有继续不断的争战,来熬练他们;不只是熬练他们,也使他们更加知道自己的软弱。在此点上,所有具正确分辨力的神学家都同意:重生之人仍有罪的余烬在他们里面点燃,鼓动私欲继续不断引诱信徒犯罪。他们也承认:圣徒仍然受邪情私欲的纠缠,以致于有时无法抵挡情欲、贪婪、野心或其他的恶所带来的试探攻击。
        有人认为:信徒只要仍有这必死的身体,就会被情欲纠缠,以致不能避免不正当的欲望,然而他们不敢称此毛病为“罪”。他们满意于称之为“软弱”,以此教导说:只有当人知道此邪情私欲在作祟,而赞同或照着去行时,才成为“罪”。也就是说,当人的意志屈从这强烈的情欲冲动时,才算是犯罪。
        这种将“罪的念头”当作是“软弱”的看法,其实是妥协标准。圣经明说:人容许任何违背神律法的意念存在内心时,就是“罪”。那在人心里的罪性,是产生邪情私欲的来源;所以,凡从败坏罪性所产生的情欲,都是“罪”。因此,我们教导:直到圣徒脱去这必死的身体,他们仍旧会犯罪;因为在他们的肉体中,有那情欲的败坏,与公义争战。使徒保罗称那属肉体的情欲,是来自“罪”。就圣徒而论,在世上时“罪”失去了对他们的统治,在天上时“罪”就完全消灭了。我们在今生虽然仍会犯罪,但是罪不再作我们的主,因我们在恩典之下(罗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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