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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3.3.11] 罗714-25 罪在我们身上不再作主,却仍住在我们身上

[3.3.11] 罗7:14-25 罪在我们身上不再作主,却仍住在我们身上

        神洁净他的教会,为了使教会成为“圣洁没有瑕疵”,所以他应许“用水藉着道”来洗净选民(弗5:26-27)。这是指洗净罪污罪咎,并非指他们不再有罪。神成就了这事,是藉着重生他自己的子民,摧毁了罪在他们身上的权势。这是藉着圣灵的运行,使他们在争战中得胜。罪虽然不再作我们的主,却仍然住在我们身上。因此,我们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罗6:6),而且神儿女已经脱离罪的律了(罗8: 2)。我们里面虽仍有残存的罪,这“住在里头的罪”不再作王统治我们,但是不断的搅扰我们。这使我们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因而无法骄傲自恃。
        我们承认在我们里面仍有罪性的存在,然而神已经赦免我们,不将罪归算在我们身上,如同我们已被算为洁净。这全然是出于他的怜悯,使圣徒罪得赦免,他们在神面前不再被视为罪人而被定罪。要证实此真理并不困难,因为这是圣经明确的教导。保罗在罗马书七章中的教导,是最清楚的见证。保罗在此描述的,是重生之人的经验(罗 7:14-25),这是自古以来的教会正统信仰。
        对于此段经文中“恶”和“罪”这两个字,那些反对者吹毛求疵,想从这两个字望文生义,但他们无法否认的事实:“恶”是违背神的律法;“罪”是反对神的公义。总之,谁都会承认:灵命上的悲惨光景,必是从罪而来的。这些都是保罗在这段经文中对罪的具体描述。
        律法也清楚向我们显明整个问题的真相,因神的律法吩咐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申6: 5;太22: 37)。既然我们的心灵各方面都应当充满对神的爱,所以只要人的心思有丝毫的情欲念头,引领他偏离对神的爱、归向虚妄,他就没有遵行这诫命。如何解释呢?我们受到突发的意念驱使、感官的接受刺激、心智的思想形成,这一切都是灵魂的机能。当这些机能容让虚妄邪恶的念头进入时,就证明人缺乏对神的爱。因此,人若不承认一切体贴肉体的是罪,若不承认情欲是罪的源头而美其名为刺激,就必然否认“违背律法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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