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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3.3.15] 林后711 悔改的七要素

[3.3.15] 林后7:11 悔改的七要素

        保罗论述悔改有关的七件事,作为悔改的起因、结果、或内容,这是很有道理的。这七件事是慇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林后7:11),有人认为是悔改的起因,有人认为是悔改的结果。这两种看法都有道理,都可以接受。我们也可说这七件事是与悔改有关的情感。不论采取哪种解释,都能明白保罗所说“悔改”的意义。
        保罗说:“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懊悔来”(林后7:10),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慇勤”。若有人因得罪神而深感对自己不满,也受激励更加认真儆醒,免得自己落入魔鬼的陷阱。这样的“慇勤”就不会偏离圣灵的引领,也不会自以为稳妥而自满。“自诉”是指不再为自己辩护。不肯悔改的罪人为了逃脱神的审判,就否认他有罪或找藉口推 诿。真心悔改的人承认自己的罪,求告神的赦免,而不再自以为义找理由。就如尚未全然自暴自弃的儿女,会向父母承认自己的罪,恳求父母饶恕,尽全力表明他们对父母仍有敬爱之心。他们“自诉”并非为证明自己的正直和无辜,惟独祈求得赦免。
        “自恨”就是罪人在内心叹息责怪自己,承认自己的邪恶和对神的忘恩负义,因而恨恶自己。“恐惧”是指内心惊恐,使我们想到自己是罪有应得,又想到神对罪人的忿怒是何等可怕。因此,我们内心必定感到极为不安,使我们谦卑且对未来更为小心儆醒。此小心儆醒就是前面所说的“慇勤”,也是出于此“惧怕”,这两者关系密切。“想念”是用来表明忠于职责和乐意顺服,这是因承认己罪必会招唤我们想念我们所当作的。这也与“热心”直接有关,想念必定立即导致热心,即在我们心里燃起热诚,自问“我作的是什么事?若神没有施怜悯给我,我将会落到何等悲惨中?”最后是“责罚”。因我们对自己越严厉,就越严格责备自己的罪,就越盼望神恩待和怜悯我们。除此之外并无他法。人因惧怕神的审判而战兢,就在心里自责。真敬虔之人感受到的责罚,即羞耻、迷惑、呻吟、自恨,以及其他出于认真省察己罪而产生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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