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论神永恒的元旨
一、神从万古以先,本着祂自己的旨意,按着祂最智慧、最圣洁的计划,全然自主的、绝不改变的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1。神如此的决定,并不因此使祂成为罪恶的创始者2,也不因此而剥夺了受造者的意志,且不至于剥夺「第二因」的自主性或偶然性(contingence),反倒使得坚立3。
二、虽然神知道一切情况下的任何可能或可以发生的事4;然而,祂预定万事,并非根据祂对那件事的预先看见,也不是根据预先知道在某情况下将会有怎样的事情发生5。
三、按照神的元旨,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6 被预定得永生,其馀的人和天使则被预定受永死7。
四、神这样预定这些天使和人,都是出于祂特定和不变的计划;而且他们的数目是如此的确定,既不可增加,也不可减少8。
五、这些蒙神预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祂永远与不变的目的,也按照祂奥秘的计划与美意,在基督里拣选他们得到永远的荣耀9。神这样选定他们,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恩惠与慈爱,并非根据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也不是因为神预见他们在信仰与善行上的坚忍,或受造界其他任何事物,成为神拣选的条件或原因10。总之这一切都是为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讚11。
六、神既然指定「选民」得荣耀,祂便借着自己永远的旨意,也是最自由的旨意,预先安排好达到此目的的一切手段12。因此,蒙选召者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蒙基督救赎13──借着圣灵的工作,在适当的时候呼召他们,在基督里生发有效的信心,并使他们被称为义,成为神的儿女,成圣14,因信蒙神能力保守,以致得救15。这一切恩惠只临到蒙拣选的人16,其馀的人则无此恩惠。
七、至于其馀的人类,神乃是按照祂自己的意思,根据祂那不可测的计划,随心所欲地施予或保留其恩惠,为了彰显祂在受造者身上的至高权能,祂就乐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祂荣耀的公义得着称讚17。
八、这预定的教义至为深奥,所以应当特别慎重,留心处理18,好叫凡听从神在其圣言中所启示之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所得的有效的恩召的确实性上,确信自己永远蒙拣选19。如此,这教义对那些凡是以真心顺从福音的人,就成为他们谦虚、勤勉、蒙受极大安慰的缘由20,也成为他们对神发出讚美、敬畏与讚叹的缘由21。
1 弗一11;罗九15、18,十一33。2 雅一13、17;约壹一5。3 徒二23,四27-28;太十七12;约十九11。4 徒十五18;撒上廿三11-12。5 罗九11、13、16、18。6 提前五21;太廿五41。7 罗九22-23;弗一5-6。8 提后二19;约十三18。9 弗一4、9、11;罗八30;提后一9。10 罗九11、13、16;弗一4、9。11 弗一6、12。12 彼前一2;弗一4-5,二10;帖后二13。13 帖前五9-10;多二14。14 罗八30;弗一5;帖后二13。15 彼前一5。16 约十七9,六64-65,十26,八47;罗八28-39;约壹二19。17 太十一25-26;罗九17-18、21-22;提后二19-20;犹4;彼前二8。18 罗九20,十一33;申廿九29。19 彼后一10。20 罗十一5-6、20,八33;彼后一10。21 弗一6;罗十一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