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一、我们的始祖,因受撒但的狡猾与试探诱惑,就吃了禁果而犯罪1。然而,神按着祂智慧且圣洁的计划,就容许他们犯罪2,神定意使这事发生,借此荣耀祂自己。
二、他们因为犯了这罪,就使他们从「起初公义,并与神相交」的关系中堕落了3,于是死在罪中4,并且身体灵魂一切功能与部位都完全被玷污了5。
三、始祖既然是全人类的根源6,这罪孽就归算(imputation)给他们的后裔,并且罪所引起的死亡和败坏的人性,借着生育传给了后代所有的子孙7。
四、我们因这原始的败坏,对一切的善完全没有意愿8、没有能力、甚至反对,完全倾向邪恶9,这样的败坏便产生一切的本罪(Actual Transgressions)10。
五、这种人性的败坏,于今生仍旧残留在已蒙重生的人里面11;虽然这样的败坏借着基督可以得赦免、并被治死,但这败坏本身和它所产生的一切行动,都不折不扣是真实的罪12。
六、不管是原罪还是本罪,既然都干犯、违背神公义的律法13,借着罪的本性,就将罪责归给罪人14,人因此必遭受神的忿怒15,与律法的咒诅16,并且伏在死的权势之下17,无论是暂时18、是永远19,心灵都受一切的苦20。
1 创三13;林后十一3。2 罗十一32。3 创三6-8;传七29;罗三23。4 创二17;弗二1;罗五12。5 多一15;创六5;耶十七9。6 徒十七26;罗五12、15-19;林前十五21-22、49。7 诗五一5;伯十四4。8 创六5,八21;罗三10-12。9 罗五6,八7,七18;西一21。10 雅一14-15;弗二2-3。11 约壹一8、10;罗七14、17-18、23;雅三2。12 罗七5、7-8、25;加五17。13 约壹三4。14 罗二15,三9、19。15 弗二3。16 加三10。17 罗六23。18 罗八20;哀三39。19 太廿五41;帖后一9。20 弗四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