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八章 论洗礼
一、洗礼是耶稣基督所设立的,新约时期的圣礼1,不但为了严肃承认受洗者加入有形教会2,对受洗者也是恩典之约的记号与印证3,象征连结于基督4、重生5、并罪得赦免6,借耶稣基督将祂自己奉献给神,行事为人有新生的样式7;这圣礼是基督亲自吩咐的,必须在教会中继续施行,直到世界的末了8。
二、这圣礼中所用的外在物质是水,应该由按理蒙神呼召的福音使者,奉父、子、圣灵的名给受洗者施洗9。
三、在受洗者头上浇水或洒水就是正当地施行洗礼,无须将受洗者浸入水中10。
四、不只那些真实承认、相信并顺服基督者应当受洗11,父母当中,只要一方是信主的,他们的婴孩也当受洗12。
五、轻视或忽略洗礼,虽为大罪13,但并不代表恩典和救恩必须依附于洗礼,以致人若不受洗就不能重生得救14,这也不代表凡受洗者都一定是重生的15。
六、洗礼的效果并不在洗礼施行那一刻发生16;然而,因着正当的施行这圣礼,圣灵会按着神自己美意的安排,在祂指定的时间,提供、实际显明并赐予所应许的恩典给领受的人,无论是已成年,或只是婴孩17。
七、洗礼对任何人只施行一次18。
1 太廿八19;可十六16。2 林前十二13;加三27-28。3 罗四11;西二11-12。4 加三27;罗六5。5 多三5。6 可一4;徒二38,廿二16。7 罗六3-4。8 太廿八19-20。9 太三11,廿八19-20;约一33;徒十47,八36、38。10 来九10、19-22;徒二41,十六33;可七4。11 可十六15-16;徒八37-38。12 创十七7、9-10;加三9、14;西二11-12;徒二38-39;罗四11-12;林前七14;太廿八19;可十13-16;路十八15。13 路七30;出四24-26。14 罗四11;徒十2、4、22、31、45、47。15 徒八13、23。16 约三5、8。17 加三27;多三5;弗五25-26;徒二38、41。18 多三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