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a] 圣经劝戒责备罪人,并不表示罪人有顺服神的自由意志
那些认为罪人有自由意志的人,提出另一谬论说:“除非罪人有自由意志,有顺从神的能力,不然为何劝戒他们呢 ? 责备他们岂不是愚昧的 ?”其实,世人啊 ! 你要从圣经来学习你所当学的;藉着劝戒责备,你才能看见自己是罪人,你的罪使你落在悲惨光景中;藉着祷告悔改,你才能学习得知信靠主得救。神制定颁布律法,不是因为罪人有能力遵行律法,不是依照人的力量为标准,乃是藉着律法叫人知罪,叫人看见自己无法遵行神的律法诫命。
至于蒙恩得救的选民,也不是靠自己有能力遵行律法,乃是神赐给我们恩典力量,使我们可以遵行。主基督宣告:“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 15:5)。离开主的人,什么也不能作,只能作恶,也必遭到主的责备定罪。这句话也没有免除我们热心行善的责任,反而是劝我们必须倚靠主才能行善。使徒保罗严厉责备哥林多教会,因为信徒没有彼此相爱(林前 3:3;16:14),他也同时祷告求神赐给他们爱心。保罗在罗马书 9:16 说:“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那发怜悯的神”,之后他也没有停止劝勉、吩咐、责备罗马教会的信徒。
我们立志行事的能力,完全是出于神。我们藉着祷告求主赐力量来行事。我们没有倚靠神的恩典而犯罪时,仍然遭到劝戒与责备。我们遭到劝戒与责备,不表示我们自己有能力遵行诫命。这是每位神的儿女都明白的真理。保罗说到:“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林前 3:7)。这表明:能改变人心、叫人心生长,完全不是出于人的教导、劝勉、责备,唯独是出于神的主权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