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b] 林前10:31;西3:23 尽外在责任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内心
在这可怕不幸的世代,多数人是趾高气扬的施舍,轻看他人。这样的败坏,连在异教徒当中也认为是不该容许的;就基督徒而论,和颜悦色以友善言词来尽责任,仍是不够的。首先,基督徒看到需要帮助之人时,必须为他设身处地着想,以人溺己溺之心同情他,以致驱使自己以恻隐之心来帮助他,就像帮助自己一样。
凡是以此心态帮助弟兄的人,必定不会以傲慢或批评,玷污自己的责任。此外,他在施舍时,不会轻看需要他帮助的弟兄,也不会鄙视其为欠他债之人。正如身体某个肢体生病时,其余肢体都尽力帮助它 复原,不会斥责它;也不会认为它亏欠其余肢体,而无法回报这样的帮助。若有人斥责生病肢体,或认为它亏负其余肢体,这是极为不当的。
身体上所有肢体分担工作,是天经地义的;肢体与肢体之间的彼此付出,是自然定律。反之,若是肢体拒绝彼此帮助,则是荒谬无比。而且,人若做了一件事,他也不应该以为交差了事,就如富人常常在捐钱之后,将担子转给别人,好像这事已经与他无关了。反而每一个人都应当在心里承认,不论他有多伟大,他都是欠了邻舍的债,并且他应当慷慨善待他人,不限制自己只能付出多少;反而应随时预备奉献自己所有的。总而言之,爱的定律是我们的惟一准则。
以上是从我们与别人的关系,来看“舍己”。我们与别人的关系是神所立定的,神的旨意要我们舍己爱人,不求自己的益处,从心里作,是给主作的,不是作给人看的(西3:23)。真正的舍己,是以基督为 中心,为己无所求,为主求一切;我们舍己,是唯独靠主恩典,只为神的荣耀(林前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