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5] 神在我們心裡運行,使我們立志行事多 35;腓 212-13
我們蒙了重生,完全是神的恩典。聖靈引領與掌管人的意志,這是恩典的治理。為了引領和掌管人心,聖靈必須督責、歸正、更新人心。因此,我們的重生,從起始就是剷除我們原有的一切。同樣地,為了引領和掌管我們,聖靈也必須感動、運行、驅使、扶持、保守我們。如此說來,恩典所產生的一切善行,完全屬乎聖靈。同時,我們也相信「恩典沒有毀壞人的意志,乃是使之更新重建」。
重生和更新是完全相符的。當人從全然敗壞墮落的狀態被歸正時,他的意志被更新重建,被導向真理之義的準則。同時也可以說:我們蒙了重生,成為新造的人,我們裏面有新造的意志。因為原來天然的意志已經被罪惡腐化敗壞,所以神必須賜給我們新造的人性,新造的意志。所以「重生」與「更新」是同義(多 3:5)。
如今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說,聖靈在我們心中所運行的,也是我們所行出來的,因為我們的意志離了恩典,就不能作任何事,所以無法將任何事歸功自己。所以我們當記住:人想要努力在自己的意志中尋找任何良善,是徒勞無功的。人強行將所謂「自由意志」能力與神的恩典混和,就是敗壞神的恩典。這就如人用泥漿苦水來沖淡葡萄酒一樣。即使人的意志中出現任何良善,那也全然是出於聖靈的運行。
然而,因為意志是所賦予我們的天性,所以我們立志行善(這些善行應得的稱讚,是完全屬於神),這是我們所當行的。所以說這些善事是我們所作的,也沒有錯:首先,因為神出於他的慈愛在我們心裡運行的一切,就成為我們的;只要我們明白這不是出於我們自己所作的。其次,是我們思想,是我們的立志,是我們要努力,只要我們記住是神引領與掌管我們的思想、意志、努力,帶領我們作成得救的功夫(腓 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