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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ungan

10月15日[2.7.9] 律法藉著指控,驅使人尋求恩典 羅 3:19-20;2:3-4

 

[2.7.9] 律法藉著指控,驅使人尋求恩典 羅 3:19-20;2:3-4

 

律法是训蒙的师傅,驱使人求告神,呼求他的恩典帮助。当我们尝试遵守律法的要求,在我们的软弱中精疲力尽之时,就知道我们何等需要神的恩典。律法的功用在于使人确知自己的弱软无能,并驱使人求告神在基督里的拯救恩典。律法吩咐诫命,恩典赐下遵行的力量。神吩咐的是我们自己所不能行的,好让我们明白应当向神求什么。
        神颁布律法的目的为要指控你,指控你是要使你惧怕,惧怕使你求告赦免,使你不再幻想倚靠己力。神颁布律法的目的,是使你这自大的人谦卑,要显示在你里面没有行义的能力,并使你这无助、不配、绝望之人投靠恩典。
        我们应当祷告:“主阿,求你施恩 ! 求你施恩 ! 你所吩咐的,是我们作不到的,唯有靠你恩典才能行的;因为人无法靠己力来行,如此就塞住各人的口,免得任何人自视过高。求你使众人降卑,让全世界的人承认自己,在你面前有罪”。
        律法的的第一功用,叫我们知道在神面前有罪。此功用不仅适用在信徒身上,在不悔改的罪人身上也同样适用。神的儿女,听从律法的指正,就靠主恩典制胜肉体私欲,归正更新之后长大成熟。不悔改的恶人因律法的打击而哑口无言,先是恐惧,然后处于绝望中。他们的良心受律法的巨浪打击,这显明神公义的审判刑罚。虽然这审判尚未公开显明出来,然而藉着律法和良心的见证,他们自己里面暴露了真相:他们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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