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a] 罗1:1-4;腓1:27 福音所传讲的,乃是显明基督
“福音”清楚彰显“基督的奥秘”,使徒保罗称“福音”为“真道的话语”(提前4:6)。所以,律法中普遍出现白白赦罪的应许,就是神叫人与自己和好的一切信息,都是福音的内容。因为保罗将“福音真道”与“因行为得救”作清楚的对照;假如得救是靠行为,人的良心会因恐惧而受尽折磨。可见,“福音”从广义解释,包含神在旧约中赐给列祖的恩典,见证神的怜悯和如慈父般的爱。
进一步从狭义来说,“福音”是宣告神的恩典彰显在基督里。这狭义的定义,不仅为一般信徒所采纳并通用,更是以基督和众使徒的权威作为根据(太4:17,23;9:35)。因此,圣经记载基督所传扬的天国福音,是他的福音。马可福音的开场白:“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 (可1:1)。圣经多处说到“福音”是“基督的福音”,例如:罗1:1-4;15:19;林前9:12;林后4:4;9:13; 加1:7;腓1:27等。我们无须再列出更多经文,来证明这众所周知的真理。
我们所领受的基督福音,又靠着站立得住,也因这福音得救,脱离了律法的咒诅与定罪的恐怖。这福音就是从前旧约圣经所预言应许的,正如保罗所说:“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 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15:1-4)。所以福音从旧约应许到新约实现,是一脉相传的(来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