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赐带来的祝福】3/19 活在圣灵中 – 巴刻 著
我给恩赐(chartsmata)的定义,是表彰基督的能力表现。以某种独特方式去讲或做的能力–我们或许称之为「表现」的能力–并不是恩赐,惟有那些被神使用去造就信徒的能力,才称得上是恩赐。有时候,神永不会使用一些与生俱来的才干去造就人,但有时神又偏会使用一些被人判断为不及水准的表现去造就人。这是一贯的特色:神显明他所拯救和使用的人的软弱,不让任何东西胜过或遮盖他的荣耀(林前一27一29;林后四 7,另参一二 9)。因此,当我们说基督徒有恩赐时(罗一二6),意思并不是说他们在什么方面显赫出众或很有效率(或许是,或许不是,各人表现都不同),而是神已经很明显地使用他们某方面的能力来造就人。这使我们确信他将来也会继续这样使用他们。我们需要把人办事的能力和神赐福的特权清楚划分,因为构成恩赐的,是我们的才能被神使用,而不是才能本身。若然我们所作的不能经常为他人或自己带来可辨认的属灵益处,我们便不要将自己处事的能力误以为属灵恩赐。
最初司布真教牧学院(C.H.Spurgeons PastorsCollege)的入学手续就采纳了这项原则,候取生需要提供资料,证明他们曾经担任讲道和教导的工作,并曾使人蒙福;若缺乏这些证据,尽管申请人有多大的才能,都会被视为缺乏牧者恩赐,而拒绝接受申请。
五旬节派及灵恩派信徒宣称神在他们当中重新兴起新约时代的所谓表记恩赐(sign gifts;如说方言、翻方言、说预言和医治)。我稍后将会在本书讨论到我为什么不接受这样的宣称;但现在即使假设我的观点错误,他们的说法真确,我的原则仍旧适用,一如适用于有教导和行政技巧的基督徒身上。说方言及按手治病的能力,很可能在教会内外都同样找到–我想事实上确是如此;这些能力不一定是属灵恩赐,因为你不可以单单凭表现来界定恩赐(charisma),恩赐的定义必需包括神与人的关系,神在基督里透过恩赐建立信徒;否则,即使所谓「恩赐」在形式上与真正属灵能力的彰显一模一样,也只能算是属肉体而不是属灵能力的彰显。有些从前是五旬节派或灵恩派的信徒告诉我们,他们发现以往说方言的能力是属肉体的,我们大可同意他们的体会,而无需下结论评定所有说方言的恩赐都是如此。那构成及界定什么是「恩赐」(charisma)的,并非行动的形式,而是神的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