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5b] 赛53:5-7;来10:7-9 基督甘心为我们舍命,在彼拉多手下被定罪
主基督是甘心为我们舍命,以赛亚书表明此意义:“他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赛53:7;徒8:32)。福音书记载:他走上前去,见捉拿他的士兵(约18:4);在彼拉多面前他没有为自己辩护,而是等候判决(太27:12,14)。这并非说他毫无挣扎;因他亲自担当我们的软弱,他对天父的顺服遭到这样的考验 !这也格外证明基督对我们无比的爱:他在恐惧中挣扎,在残忍的折磨下,完全不顾自己,只为了拯救我们。
我们必须持定此要点:除非基督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不顾自己的痛苦感受,否则没有任何献祭能蒙神悦纳而救赎我们。希伯来书作者恰当引证诗篇的经文:“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那时我说,神 啊,我来了”(来10:7,9;诗40:7-8)。因为恐惧战兢的良心,惟独藉献祭和洁净除去罪恶,才能得安息;这是圣经所指明给我们的。基督的死,使我们得着真实生命。
我们犯罪所当受的咒诅,使我们在神的审判台前等候刑罚。因此,圣经首先说及基督在本丢彼拉多(犹太巡抚)面前被定罪,为要教导我们知道:我们所当受的刑罚,已经归在这义人身上。我们不能逃脱神可怕的审判。主基督为了救我们脱离这审判,他容让自己被彼拉多这必死的人定罪,甚至在这邪恶、亵渎神之人面前被定罪。“巡抚”这头衔被提及,不仅证明这是史实,也要我们明白以赛亚的预言:“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